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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药企董事长辞职 | 真院长假扮医药代表,受贿1670万,被判12年!
发布日期:2019-08-30 17:32:03    点击量:1258

 通化金马药业董事长、副董事长双双辞职

▍知名药企董事长、副董事长双双辞职 8月28日,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董事、董事长、副董事长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公告显示,通化金马药业董事会于2019年8月27日收到公司董事李建国先生、黄德龙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李建国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公司董事长职务,黄德龙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代董事长确认 通化金马认为,董事长、副董事长辞职不会影响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前,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战红君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的职责。 值得注意的是,8月20日通化金马药业发布的半年报显示, 2019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95%。
 ▍2019年至今,8药企董事长辞职 董事长辞职在资本市场的关注度不减,《公司法》规定,董事长作为一家企业或组织的最高负责人,是对企业经营发展具有重大决策权的人。据赛柏蓝梳理,2019年1月1日至今,共有8家上市公司董事长辞职。 4月26日,羚锐制药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程剑军的辞职信。程剑军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辞任董事长职务后,其将继续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4月23日,精华制药发布公告称,董事会于2019年4月22日收到朱春林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朱春林由于个人身体及年龄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4月23日消息,海南海药董事会于2019年4月22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任荣波、副总经理李学忠、副总经理王建鹏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辞职后任荣波、李学忠、王建鹏均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3月15日,南京医药发布公告称,董事会于2019年3月15日收到董事长陶昀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辞职后陶昀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3月14日,金陵药业董事会收到董事长李春敏的辞职报告。李春敏因退休请求辞去金陵药业董事、董事长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3月5日,通化东宝发布公告称,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李一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为了公司长远发展,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一切职务,将公司交于新一代领导班子全权管理。 1月1日,葵花药业发布《关于董事长、总经理辞职的公告》称,葵花药业已于2018年12月28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关彦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从公告时间看,进入下半年后辞职董事长人数渐少,但是药企高管变动依然频发,随着2019年驶向结尾,一个财年结束之时再加上医保调整、带量采购政策的影响,或许会有更多药企高管职位出现变动。 通真院长假扮医药代表,受贿1670万,被判12年《中国纪检监察报》消息:先后196次非法收受好处费,共计1600多万元——5月初,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纪委监委组织的该区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富阳二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孙志龙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通报会上,一组数据让台下的卫健系统工作人员震惊不已。
去年2月,富阳区纪委监委收到公安分局移送的问题线索,反映富阳二院副院长孙志龙多次参与大额赌博,且参赌人员中有与该医院有业务往来的医药代表。
收到线索后,区纪委监委迅速成立案件调查组开展初核。“孙志龙身为富阳二院分管人事、财务、基建、设备的副院长,与其所在医院有业务往来的医药代表参与大额赌博活动,不排除其与医药代表之间存在权钱交易的重大嫌疑,需作进一步调查。”调查组组长楼洪林分析道。
“2013年,孙志龙离婚后将7处房产中的6处转入其前妻吴某名下,自己就留了1处,是否存在假离婚的可能?”在对孙志龙的婚姻状况进行核实时,工作人员提出了疑问。接下来的多方调查也证实,孙志龙与吴某离婚后仍然共同生活,“假离婚”的嫌疑逐步增大。
 

他们为什么要假离婚呢?是否存在转移资产,掩盖违法事实的情况?

在调取并分析2013年该区查办的富阳妇保医院腐败窝串案资料后,工作人员发现,当时的医院管理人员往往通过其妻子出面介绍医药业务,用亲朋好友的银行账户结算。“孙志龙是否也存在这样的情况?”这为调查组指明了方向。
随着案情调查的深入,医药代表张某进入工作人员的视线。2010年8月至2011年3月期间,医药代表张某曾陆续向孙志龙亲戚王某名下银行卡打入人民币100余万元,而孙志龙夫妇利用此款购买了当地房产一套。之后,调查组又顺藤摸瓜发现孙志龙涉嫌受贿的多项证据。
2018年8月份,富阳区纪委监委对孙志龙采取了留置措施。
 

然而,在办案人员与张某谈话时,一个细节让办案人员感到非常奇怪,即张某称呼帮助其公司在富阳地区销售药品的“二级代理商”为“费总”,并非被留置的孙志龙。同时,富阳二院的医生们也并不知道副院长孙志龙在做药品生意。这是怎么回事?

为此,调查组便让张某进行辨认。在众多男性正面照片中,张某选中的所谓的“费总”正是孙志龙本人。
原来,孙志龙在与医药公司、医药代表联系的过程中,为掩盖其医院工作人员的真实身份,均以其表弟费某的名义出面。另一方面,在医院进药等环节中,孙志龙先后以其表弟费某、表妹金某、朋友丁某的名义出面,表面上看似是其亲朋在做药,实则暗地里都是孙志龙一个人在操控。
“看到有这么多人挣钱又这么容易,所以我就动了念头。现在我悔恨不已,早知如此我宁愿身无分文……”孙志龙坦言,是内心深处对金钱的渴求驱使着他开始迈向犯罪的深渊。
经查,2007年4月至2018年7月间,孙志龙利用担任富阳二院急诊科主任、药事委员会成员、副院长等职务便利,为张某等多名医药代表在销售医用药品方面谋取利益,先后196次非法收受好处费,共计16768171.26元人民币。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4月至2018年7月间,被告人孙志龙利用职务便利,在新药引进、药品使用等方面为医药公司谋取利益,冒用他人名义帮助医药公司推荐杭州市富阳区第二人民医院引进并销售氨曲南、灯盏花素、头孢米诺钠针、注射用拉氧头孢钠、哌拉西林舒巴坦钠针等多种医用药品,先后百余次通过转账、现金等方式,非法收受医药公司所送的药品回扣达1676万余元。
 

2019年4月2日,富阳区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孙志龙犯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孙志龙非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这起案件让该区卫健系统为之震动。在区纪委监委的建议下,卫健系统迅速组织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各公立医院自查自纠,主动上缴财物、回扣或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截至目前,全区累计退还“红包”、回扣455人次,退还金额161万元。
来源:赛柏蓝  中国纪检监察报
来自中食药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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